关于解除自治州重污染天气预警的通知
昌吉市、阜康市、呼图壁县、玛纳斯县、吉木萨尔县、农高区、高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州重污染天气应急临时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按照自治区《关于解除区域重污染天气预警的通知》要求,及昌吉州空气质量评估和重污染天气预测联合会商结果,预计1月23日—25日昌吉州全域受冷空气活动影响,空气质量好转,天山北坡城市群昌吉州四县市及吉木萨尔县日AQI<150将持续36小时及以上,符合预警解除条件。经州重污染天气应急临时指挥部研究决定,2025年1月23日16时解除天山北坡城市群昌吉州4县市2园区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I级应急响应)及吉木萨尔县橙色预警(Ⅱ级应急响应)。
请有关县市、园区及各成员单位认真梳理此轮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措施落实情况(包括重污染天气预警发布,预警持续时间,各部门响应情况,企业措施落实等),并认真总结成效。
昌吉回族自治州重污染天气应急临时指挥部办公室
2025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