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纳斯县车主 城区停车秩序大整治开启!

发布时间:2025-07-16 11:12:20
来源:玛纳斯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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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规范玛纳斯县道路交通秩序,提高道路通行能力,优化道路交通环境,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玛纳斯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自即日起将开展城区停车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自即日起,长期治理,全天24小时禁止停车。

  二、整治重点路段:碧玉大道(Z902全线)、西海路、光明路、团结路、文化路、中华路、翡翠路全路段道路两侧(停车位除外)。

  三、整治内容:

  (一)机动车不按规定停放、不入位停放、逆向停放等;

  (二)占用应急通道、在未施划停车泊位的人行道、盲道等乱停乱放的行为;

  (三)长期占用公共停车资源的僵尸车、报废车;

  (四)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摆放买卖商品或服务,占道经营等,从事非交通活动的行为;

  (五)私设隔离墩等道路障碍物占用停车泊位,阻碍车辆正常停放的行为;

  (六)其他违反机动车停放法律法规的行为;

  四、管理措施:在禁停道路两侧增设禁止停车交通标志,禁止一切车辆临时或长时停放。驾驶人或车辆所有人在禁停路段内实施违法停车行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通过现场查纠等方式依法予以查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违法停车行为顶格处罚,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对在整治行动中拒不配合、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部门依法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特殊情况: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等特种车辆,在执行任务期间不受此通告限制。

  六、温馨提示

  请广大机动车、非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将车辆停放在规定的停车泊位内,按照指示方向规范停车。自觉抵制违法停车行为,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

玛纳斯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5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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