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自治区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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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A. A-石榴云/新疆日报讯(记者 谢慧变报道)记者近日从自治区科学技术厅获悉: 2026年度自治区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7月6日正式启动。本届奖项设置包括自治区突出贡献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8月14日。
四类奖项各有侧重:突出贡献奖授予在科学研究、成果转化或基层推广中贡献卓越的个人;自然科学奖聚焦基础研究领域重大科学发现;技术发明奖表彰取得发明专利的重大技术发明;科学技术进步奖奖励推动行业技术进步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创新成果。
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分设一、二、三等奖,实行“按等级提名、独立评审”机制。提名一等奖成果若落选,不再降格参评二等奖,提名二等奖落选亦不降格参评三等奖,提名等级一经提交不可变更。其中,自然科学奖完成人不超过5人,技术发明奖不超过6人,科技进步奖一等奖不超过12人、完成单位不超过7个,二等奖不超过9人、完成单位不超过5个,三等奖不超过7人、完成单位不超过5个。科技进步奖专设基层成果和工人农民技术创新成果类别,激励基层一线创新活力。
提名方式分为单位提名和专家提名。各地(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公署)、自治区有关部门、中央驻疆单位等均可作为提名单位,每个单位限提名1名突出贡献奖候选人,其余三类奖项候选成果数量不限。专家提名方面,由2名院士、自治区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奖者或突出贡献奖获奖者联名,或由5名正高级职称同行专家联名,均可提名1名人选或1项成果,提名专家不得担任本年度成果完成人。
被提名成果第一完成人须为全职在疆工作的个人,第一完成单位须为自治区内注册的单位。自然科学奖代表性论文须于2024年8月1日前公开发表,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成果均须于2024年8月1日前完成整体应用,提名成果应于2026年8月1日前完成自治区科技成果登记工作。支撑提名的标准、专利、论文等知识产权应为本成果独有,不得在已获其他省部级奖项成果中重复使用。2024年和2025年获奖成果的前三完成人,不得作为前三完成人提名本年度奖项。
被提名人选和成果完成人应无科研失信行为,第一完成人负主体责任。所有提名成果和人选须在提名单位或本地区范围内公示不少于7天,无异议方可提名。纸质提名材料须于8月21日前报送至自治区科技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