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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奖补最高可达300万元!昌吉州出台系列奖补政策推动文旅产业提质升级

发布时间:2024-11-19 09:26:00 来源:昌吉日报

  中国昌吉网讯(记者许乐、通讯员桑国涛报道)11月11日,在昌吉州“冬游天山别样暖”冰雪旅游新闻发布会上,昌吉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王亚武宣读了《昌吉州推进文旅融合提质行动奖补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奖补办法》),通过“真金白银”的奖励补贴,支持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努力打造世界级旅游目的地和“入疆旅游第一站”。

  据了解,《奖补办法》依据《自治区加快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结合昌吉州文旅产业发展现状而制定,包括“引客入昌”、文旅品牌创建和服务提升、产业融合、宣传推广等方面内容,共10条,其中单项奖补最高可达300万元。《奖补办法》于今年7月正式印发,试行两年。凡已享受其它招商优惠政策的,不再重复享受《奖补办法》。

  在“引客入昌”方面,《奖补办法》共有3种奖励类型。一是旅游专列(含专厢)团队奖励。组织疆外团队游客抵疆后首站入昌,入住州域内星级旅游饭店,行程含天山天池+江布拉克+北庭故城,单批次人数300人以上,住宿过夜不少于3晚(含抵疆首晚),每团最高奖励6万元。二是旅游包机(含切位)团队奖励。组织疆外团队游客抵达江布拉克机场,入住州域内星级旅游饭店,行程含江布拉克+北庭故城+天山天池,单批次人数满150人,住宿过夜不少于3晚(含抵疆首晚),每团最高奖励5万元。超过10团次的,一次性奖励同等价值5万元的A级景区门票和旅游纪念品。三是大团游奖励。组织州域外单批次团队游客满100人(自驾游车队满30辆),跨县市游览州级精品线路之一,入住州域内星级旅游饭店,每团最高奖励2万元。

  在文旅品牌创建和服务提升方面,昌吉州对确定为国家级、自治区级旅游度假区(滑雪旅游度假地),分别给予一次性最高奖励50万元和20万元。对创建为国家5A级景区、五星级饭店、5S级滑雪场分别给予一次性最高奖励300万元;对创建为国家4A级景区、4S级滑雪场、四星级饭店(星级温泉)、4C级自驾车旅居车营地分别给予一次性最高奖励50万元;对创建为国家3A级景区、3S级滑雪场、三星级饭店(星级温泉)、3C级自驾车旅居车营地,分别给予一次性最高奖励20万元。对评定为国家甲级、乙级、丙级旅游民宿,分别给予一次性最高奖励15万元、10万元和5万元;对评定为自治区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农家乐,分别给予一次性最高奖励10万元、5万元和3万元。

  在产业融合方面,昌吉州对命名为自治区级“旅游+”示范基地(景区)、自治州级“旅游+”示范点,分别给予一次性最高奖励10万元和5万元;对认定为国家级、自治区级精品旅游线路,分别给予主体组团旅行社(研学机构)一次性最高奖励8万元和3万元。对在旅游景区、星级饭店、旅游休闲街区开设的“昌吉好礼”旗舰店,前三年运营期内,每年给予一次性最高补助5万元。

  在宣传推广方面,《奖补办法》规定,对新媒体宣传推广昌吉州文旅资源,达到100万次浏览量和0.5万次点赞量以上的营销短视频、10万次浏览量和0.5万次点赞量以上的营销推文,每条(篇)给予一次性最高奖励价值1万元的奖品。

  在智慧旅游方面,昌吉州对加快智慧旅游建设,启用线上预约、数据共享、智能导游、智慧停车等,且年游客接待量增幅达30%以上的景区,给予一次性最高50万元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

[责任编辑:陆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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