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农业农村局组织学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

发布时间:2021-11-15 18:22:41
来源:昌吉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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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昌吉网  为进一步学习贯彻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全面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提高州农业农村局干部职工的民族团结理论水平,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近日,州农业农村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了《条例》,并就如何学习好、宣传好、运用好、《条例》提出了具体要求。

  会议要求:一是要进一步强化对《条例》和党的民族团结政策的学习,不断拓宽渠道,以多种形式加大对《条例》的宣传力度,使创建活动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二是要把遵守、执行《条例》变为行动自觉,以实际行动维护民族团结,旗帜鲜明地反对分裂祖国、破坏民族团结和社会和谐稳定的言论和行为;三是要严格贯彻落实好《条例》,提高维护民族团结的行动自觉,从自身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要努力结合本职工作,将创建工作融入农业农村工作的方方面面,全力以赴推进我局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迈上新台阶。

  大家纷纷表示,《条例》的正式实施,对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加强民族团结,巩固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群众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今后将加强对《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紧紧围绕“三农”工作,进一步加强和各族群众的交往交流交融,不断增进感情,守望相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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