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绩观不是“大官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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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风/文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通知》,明确以县处级以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为重点。不少人不禁要问:普通党员干部要不要开展、怎么开展?答案是明确的:要,而且必须开展。
正确政绩观不是“大官才要想的事情”,而是每一个在岗履职的党员干部都要守住的基本准则。县处级以下领导干部职级不高、责任不小,身处改革发展主战场、服务群众最前沿、政策落实第一线,是连接党心民意的“最后一公里”,他们的政绩观端正与否,直接关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地见效,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关系基层治理效能。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以思想自觉引领行动自觉,以实干担当创造过硬实绩,是每一位普通党员干部的必修课。
县处级以下领导干部践行正确政绩观,首先要认清自身角色,坚守岗位初心。县处级以下领导干部作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执行者”、群众利益的“守护者”、基层发展的推动者,不必追求惊天动地的政绩,但要守住兢兢业业的初心,不必做出轰轰烈烈的成绩,但要保持实实在在的作风。把本职工作做到位,把群众事情办妥当,把每一份数据校对准确,把每一项任务落到实处,就是最朴素、最过硬、最经得起检验的正确政绩观。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绝非空洞的理论说教,而是贯穿于日常履职全过程的行动指南。它既体现在大是大非面前的立场抉择,也彰显于细微之处的作风养成;既需要思想上的高度自觉,更离不开行动上的有力践行。对于身处基层一线的党员干部而言,正确政绩观就是要把为民造福的根本要求转化为可感知、可检验的具体实践,其鲜明的实践特征集中体现为:对个人走得正、行的稳,对工作干实事、求实效,对群众用真心、办真事,对组织讲忠诚、重执行。
县处级以下领导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关键要立足岗位、贴近群众、求真务实,不糊弄、不敷衍、不躺平,把本职干扎实。具体来说就是把加强理论武装作为终身课题,深学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对党忠诚体现到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实际行动上;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作为根本立场,多走田间地头、多进庭院炕头、多听群众口头,着力解决群众烦心事、揪心事、操心事,把口碑立在民心之中;把一切从实际出发作为行动准则,立足本地资源禀赋、发展基础、群众需求谋划推动工作,多做打基础、利长远、增后劲的事。
对于县处级以下领导干部,这次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不是一次活动,而是一次“思想校准”“作风体检”和“行为纠偏”,只有把心思用在干事创业上,把精力放在为民造福上,把功夫放在狠抓落实上,才能以过硬作风、务实举措和扎实成效在平凡岗位上书写不平凡的履职答卷。(奇台县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