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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届昌吉州党委第四轮巡察17个被巡察单位整改进展情况

发布时间:2024-03-06 19:40:13 来源:昌吉州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州党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3月27日至6月20日,十二届昌吉州党委第四轮巡察派出8个巡察组对州政府办公室(人民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州财政局(乡镇财政管理局)、州金融工作办公室、州医疗保障局、州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艺术剧院)、州文博院(博物馆、北庭研究院)、州水利局(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水资源管理中心)、呼图壁河流域管理处(呼图壁石齐水库建设管理处)9个州直部门单位,对州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州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州园林宾馆有限责任公司3个国有企业党组织开展了常规巡察;对州党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州归国华侨联合会、统战工作服务中心)、州残疾人联合会、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州粮油购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4个州直部门单位党组织开展了巡察“回头看”;对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开展了机动式巡察。2023年9月,州党委巡察组分别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意见,提出整改要求。集中整改期后,被巡察党组织陆续报送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报告。根据有关规定,现将十二届州党委第四轮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州政府办公室(人民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

  反馈问题:“三服务”工作质量不高,精细化服务不够。

  整改情况:针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办公厅(室)“五个坚持”重要论述、新时代办公厅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对《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等内容,加密学习频次,提升理论水平。组织各县市(园区)、州直部门办公室工作人员参加自治区政府系统文稿写作、政务信息工作培训班,切实提高政府系统和办公室文稿质量。强化对县市(园区)、部门文件行文格式、制发依据、征求意见等条件的前置审核,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规范。加强与县市(园区)、部门沟通对接,切实提高文件办理效率;修订《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文电计时办理规范》,提高文件办理的规范性。修订《会务操作流程规范》,提前做好会议筹备,做到全过程彩排,确保会议效果。保障了2023中国产业转移发展对接活动(新疆)、“‘链’上昌吉·融入丝路”主题招商等大型会议活动。

  反馈问题:信息化建设滞后,内网办公系统处于半停用状态,未能实现“提高工作效率、降低纸张使用”的目标。

  整改情况:扎实推进办公室无纸化会议、督查督办系统、个性化定制公文处理等三个办公系统建设,目前已全面运行。针对办公室工作实际需求不断进行优化升级,操作界面、功能设置进一步科学合理化,加强操作培训,大幅提高了工作效率。

  反馈问题:对下属单位党组织建设重视不够,电子政务办未单独设立党支部,党组织未能有效覆盖。

  整改情况:加强《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学习,严格按照党内相关法规的要求按期完成电子政务中心党支部组建工作,选优配强了支部班子,同时党总支会议定期听取电子政务中心党支部工作汇报,研究相关议题,党总支书记在年度述职中报告电子政务中心党支部建设情况。

  二、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反馈问题:战略谋划能力不足,对“国有企业要做强做优做大”要求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积极深入监管企业调研,帮助梳理企业现状和瓶颈问题,形成调研报告,并向州政府上报需要协调解决制约州国投集团、昌粮集团、文旅投集团高质量发展的瓶颈问题。借助申万宏源专业力量,督促监管企业修改完善“十四五”中期评估报告。印发《关于明确昌吉州国资委监管企业主业和重要子企业范围的通知》和《关于调整州国投集团主业范围的通知》,根据经营发展情况,动态调整企业核心主业。

  反馈问题:国有资本监管不到位。

  整改情况:加快构建上下畅通的协同监管体系,起草并印发《昌吉州国资委监管企业内控体系建设实施意见》《昌吉州国资委监管企业内部审计管理暂行规定》,充分发挥内部审计作用,保障企业合规经营。制定《昌吉州国资委监管企业融资及对外担保监督管理办法(2023修订)》,进一步规范企业融资担保行为。结合审计局及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在2023年9月至11月对州本级监管企业开展大额资金使用、对外投资、借款担保等财务监督专项检查工作,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促进企业合规运营。结合第三方审计机构就财务决算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向4家监管企业下发整改通知,截至目前,阶段性问题均已完成整改。

  反馈问题:对国企党建抓得不实,日常监督检查不到位。

  整改情况: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五个好”标准化规范化党支部创建工作日常指导的通知》,制定工作包联制度1项,包联分工和职责1项,形成逐级包联、齐抓共促的工作格局,整改期间党委会议听取“五个好”党支部创建情况汇报1次,研究党建品牌创建、党员培训班和党员发展等议题5个。加强日常指导力度,结合“科室下企业”,开展党建工作指导检查,覆盖118个基层党组织,下发问题整改反馈单120份,整改通知1份,完成问题整改282项。用好党建智能管理平台,对各季度基层党组织积分排名进行通报,对排名靠后的3个基层党组织进行“一对一”提醒,进一步压实压细党建工作职责。举办2023年昌吉州国资系统党员培训班,通过专家讲座、实地观摩等多种形式,对16家企业50名干部进行为期3天的集中培训,全面提升企业党员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三、州财政局(乡镇财政管理局)

  反馈问题:对于如何充分运用财税、金融、产业政策、用足用好减税降费、财政专项资金等政策工具,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上用力不足。

  整改情况:2022年自治州使用本级资金,为97家小微企业及农户提供融资担保金额39944万元,实施降低融资担保费率补助171.28万元。结合2023年度昌吉州地方财经纪律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完成对提前征收、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税费应退未退等问题的自查自纠工作。加快推进产业投资基金工作,与自治区金投、联创资本等深入对接协商,提出百亿规模政府投资产业引导基金设立方案。积极开展基金招商,参与配合宁夏汉尧等重点项目引入对接保障工作。充分发挥地方政府债券拉动投资和稳定经济的重要作用,突出项目谋划,强化项目储备、申报和用款全过程管理,建立债券项目集中审核工作机制,抓好项目审核把关。

  反馈问题:公务卡使用推广不力。

  整改情况:对预算单位的公务卡使用情况进行核查,督促各预算单位完善人员信息,对符合办卡条件人员公务卡应办尽办、已办公务卡信息应录尽录。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模块中加入使用公务卡结算住宿、机票等相关费用的预警规则,同步对县市进行指导,对公务卡使用不规范的行为进行常态化事前预警。加强财政资金监管,截至2023年底,全州公务卡数量达18862张,报账金额3193万元。

  反馈问题:履行“三公两费”监督管理职责不到位。

  整改情况:印发《关于开展昌吉州本级2024年部门预算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单位严控一般性支出,做到“三公”经费和会议费、培训费只减不增。严格落实相关费用的政策要求和州人民政府财政重大事项研究工作机制,按照对应支出标准予以保障,确保2023年“三公”经费决算数较上年只减不增。将“三公”经费监控规则嵌入一体化平台系统中,加大在执行过程中的监督审核力度。严格落实“三公”经费月报制度,按照要求每月报送“三公”经费报表和分析,严禁无预算、超预算列支“三公”经费,防止发生违规列支“三公”经费的问题。及时针对“三公两费”支出数额相对较大的单位下发《关于严格控制“三公两费”支出 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的通知》,提醒部门单位严格控制“三公两费”支出。

  四、州金融工作办公室

  反馈问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深入,用党的最新理论指导金融工作的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进一步完善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论述精神列为重点学习内容,建立“金日习语”制度,集中三个月在每周五政治理论学习日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的重要讲话内容,目前已开展9次。结合主题教育,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专题学习研讨3次,切实把理论武装与具体业务工作有效结合起来。开展1次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论述精神自查,结合“引金入昌”、推动企业上市、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三个方面形成问题整改台账,查摆问题4条,已整改销号。开展干部集中学习“小讲堂”3次,由各科室依次交流学习,有效抓实、抓细学习。

  反馈问题:“引金入昌”工作质效不高,引进机构较少,没有从引进资金、项目、机构等多方面着手统筹推动。

  整改情况:落实9家银行金融机构与昌吉州人民政府签订的“十四五”期间合作协议,2023年已提供融资支持892亿元;推动自治区银行业机构与州人民政府建立战略合作,目前21家银行战略合作协议已签约,涉及金额9500亿元。对接国金证券、新疆产业发展投资引导基金等机构,积极邀请、协助援疆省市金融机构广州金融控股集团、山西金控集团来州举办论坛、推介会,进一步加大引资引企力度。目前,新疆产业发展投资引导基金拟与昌吉州成立产业高质量发展股权投资基金。

  反馈问题:对州属金融关联企业日常业务监管不到位。

  整改情况:加强对地方金融组织的监管服务,2023年9月对辖区部分机构开展走访座谈,并组织地方金融组织参加业务培训5次。针对农源担保公司反映的困难诉求,已提请州人民政府给予财政资金支持,设立融资担保风险补偿金,提高融资担保机构抗风险能力。

  五、州医疗保障局

  反馈问题:医保基金监管能力不足。

  整改情况:加强基金监管执法队伍建设,明确由基金监管科、经办二室分别负责行政监管和经办稽核工作,监管专职人员由2人增加到5人。组织全州医保系统职工参加执法证考试,增加26名持执法证人员,总计已达132人。强化基金监管法律法规专题培训,开展执法专题培训3次,参加自治区、国家执法培训4次。选派6名业务骨干参与自治区医保局飞行检查。组织医保系统干部15人,医疗机构专业人员14人,开展县(市)交叉检查,以干代训,促进各县(市)之间的学习交流,提升执法能力。对昌吉市区73家定点医药机构开展现场检查,发现问题248个,处理医药机构68家,追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57.52万元,行政处罚6家次。

  反馈问题:医疗支付方式改革推进不深入。

  整改情况:开展DRG付费改革培训3次,将培训延伸至一级基层医疗机构,扩大培训覆盖面。按照自治区《关于开展医保结算清单质控工作的通知》要求,每月调度医疗机构配备质控系统软件推进情况,为77家一级基层医疗机构统一配备质控系统软件,完善医保结算清单三级质控。加强对DRG改革医疗机构的监督指导,每月对DRG质控率、入组率进行统计,指导医疗机构进行整改。在2023年10月19日召开的自治区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会上,州医保局、昌吉市医院、吉木萨尔县医共体总医院进行经验交流;在11月17日全州支付方式改革工作会和11月24日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会上,通报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工作情况和DRG上半年清算情况。

  反馈问题:落实跨省异地就医结算政策不到位。

  整改情况:在2023年6月20日局长办公会通过《关于调整疆内非急诊且未转诊的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报销比例的请示》,临时外出就医备案的参保人员报销比例提升了10个百分点。进行医保结算系统改造测试,于9月20日落实结算政策。制定《关于举办全州医保经办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通知》,加大经办业务培训,制定《昌吉州2023年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集中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截至目前疆内直接结算率,门诊达99.67%,住院达93.45%。

  六、州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艺术剧院)

  反馈问题:落实文化润疆战略,推进文旅深度融合不够。景区景点文化资源开发利用不足,发展文旅新业态,激活新需求不够;地域人文特色不突出,文化对旅游的支撑和带动作用不明显。

  整改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并形成《昌吉州基层文化阵地建管用情况调研报告》和《文化润疆推进情况调研报告》,扎实推进《昌吉州关于深入开展文化润疆工作的实施方案(2023-2025)》中的39项工作任务落实。组织开展第七届北庭学术研讨会、奇台历史文化研讨会和“西王母文化”研讨会,年内组织开展了春节祈福、“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等文化宣传活动;积极帮助天池管委会争取到2023年度国家级非遗专项资金40万元。积极推进文物保护开发和利用,完成2023年北庭故城遗址、唐朝墩遗址考古发掘任务和北庭故城遗址西河坝工程等8个文物保护项目。推出“沿着世遗游昌吉”“品着美食游昌吉”等10类20条精品旅游线路。围绕“丝路庭州·昌盛吉祥”文旅品牌推广,积极参加山西文博会、厦门旅交会等国内重要展会8次,开展对外宣传推介23场次;加强与主流媒体和新媒体的合作,通过“线上+线下”全方位立体化开展宣传营销。编制《昌吉州文旅项目市场化升级策划方案》《招商策划书》,打造完成100个文旅微场景。

  反馈问题:党组围绕主责主业总体谋划不够。涉及全州文旅行业发展规划等重要安排部署,未经党组会研究讨论。

  整改情况:修订完善《昌吉州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党组工作规则》,通过完善制度机制有效提高党组科学决策质量和水平。修订完善《昌吉州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规定》,明确凡涉及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文物政策,重大决策、发展和稳定、关系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均属重大事项决策的范围。同时结合系统工作实际,对十二个方面的重大决策事项进行了细化完善。规范科学民主决策程序,严格按照议题确定、议题准备、审议表决等程序规定召开党组会,充分开展民主讨论与集体决策,有效发挥局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

  反馈问题:执行公示制度不严格。2019年至今未根据人员调整及时更新行政执法人员公示;2023年上半年州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办结案件仅1起在7个工作日内公开。

  整改情况:加强执法人员学习教育,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经常性学习,有效强化执法人员的规矩和责任意识。完善《昌吉州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并抓好相关工作落实。明确专人负责各项公示工作,制作公示流程分解台账,并督促各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及时上传,确保公示的合法性和时效性。积极对接机关相关科室,及时报送执法人员信息和行政处罚案件等需要公示的内容,并对公示情况进行跟踪落实。修订完善《中共昌吉州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支部委员会运用“第一种形态”实施办法(试行)》,对于未按要求执行公示制度的执法人员运用“第一种形态”。

  七、州文博院(博物馆、北庭研究院)

  反馈问题:打造“北庭”品牌意识不强,北庭学研究人员力量不足,2022年无北庭学研究课题,对基层指导滞后。

  整改情况:重新调整各部室人员分工,充实文博院北庭历史文化研究部人员,指导吉木萨尔县北庭学研究院制定了《第七届北庭学研讨会细化方案》,共同研究制定北庭学研究课题。坚持加强和保护与合理展示利用相结合,积极挖掘展示北庭历史文化资源,与吉木萨尔县北庭学研究院开展学术交流,联合出版学术论文书籍2本。

  反馈问题:文物保管、修护不到位。2021年对34件文物开始修复,历时三年仍未完成;文物征集不规范,文物展览存在安全隐患。

  整改情况:在2019至2020年开展清产核资的基础上,按照《博物馆条例》中“在法定代表人、藏品管理人员离任前应当办结藏品移交手续”的要求,完成对馆藏文物的清产核资工作。对馆藏金属文物修复项目积极跟进,项目已于2023年12月25日完成验收。严格按照《国有博物馆藏品征集规程》,制定了《昌吉州文博院藏品征集制度》,完成了50万元的征集任务,征集文物239件(套)。对博物馆消防验收项目进行系统自查,对前期验收组反馈问题立即进行整改,2023年12月取得由昌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颁发的建筑工程消防验收备案抽查结果通知书。

  反馈问题:对昌吉州新时代文博事业发展没有深入研究,无具体规划或实施意见。

  整改情况:班子成员深入玛纳斯、阜康等县市博物馆开展基层调研,加大各博物馆之间的交流与合作,针对发现的普遍性问题,转化形成工作机制3项、工作措施11项。结合《昌吉州文化旅游“十四五”发展规划(2021-2025)》,在2023年各项重点工作的基础上,统筹谋划2024年昌吉州文博院高质量发展计划,通过引进外展、送展交流、出版学术书籍(图录)等措施,进一步提升文博院服务、文物保护及社会教育能力,确保重点工作出亮点、出成效。

  八、州水利局(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水资源管理中心)

  反馈问题:水资源优化配置不到位,水资源承载能力与产业结构发展及生态用水需求不相适应。

  整改情况:根据《关于印发新疆用水总量控制方案的函》,指导县市制定印发2024年用水总量分配方案,将2024年用水总量控制指标按照水源类型和三次产业细化分解,2024年全州用水总量控制在24.51亿方内,地下水用水量控制在7.93亿方内。委托州党委水资源管理委员会专家深入分析昌吉州水资源承载能力现状,持续优化水资源配置,2023年我州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234.05方,较2020年降幅14.44%,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34.50方,较2020年降幅14.91%,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662,水资源利用效率有效提升。

  反馈问题:对计划用水管理工作指导不力。

  整改情况:全面摸排各县市计划用水管理工作,指导各县市对用水量1万立方米及以上非居民用水单位(户)的年度用水计划建立台账,从严加强节水管理。指导木垒县对未按定额核定用水计划的正阳物流有限公司2023年计划用水进行重新核算和下达,严格数据审核把关,确保核算精准。制定计划用水核定下达工作提纲,明确工作流程标准,规范和优化计划用水过程管理水平。持续做好计划用水管理工作的技术指导,开展下沉指导服务一次。组织参加水利部举办的“西部地区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经验交流”、水利厅培训,对用水定额管理、计划用水管理内容进行深入学习,有效提升各县市管理水平。

  反馈问题:农村饮水安全管网提升改造缓慢,部分农村饮水工程建设时间长,运行管护不到位,农牧民饮水安全保障水平不高。

  整改情况:督促项目县市倒排工期,加快2023年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进度,目前项目已完工,完成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43处,维修供水管网26.1公里,改善8.3万农村人口饮水用水条件。指导县市完成2024年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储备,储备项目7项。指导玛纳斯县、呼图壁县、昌吉市申请地方债券资金5.4亿元,实施农村供水水源保障和供水巩固提升项目8项,年度计划完成投资4.35亿元,目前已完成投资4.35亿元。督促县市加强对《自治区农村供水管理办法》《关于做好农村供水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的学习,指导县市更新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体系,及时公示农村供水管护、服务信息。及时受理核查解决群众反映的供水问题9件,确保全州农村供水正常。

  九、呼图壁河流域管理处(呼图壁石齐水库建设管理处)

  反馈问题:安全生产有漏洞。2022年4月齐古水库管理站接供水调度中心指令,将水量从19个流量调减至15个,但在具体操作时,却将流量调增至50多个流量,险些酿成安全事故。对大海子水库防浪墙有错缝、青年干渠水管总站闸门升降不灵活等安全隐患问题解决不力。

  整改情况:对齐古水库管理站和青年干渠管理站业务人员进行闸门操作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业务技能。研究制定闸门规范操作表和调水计划执行监督表,通过视频监控、电话跟踪等多种方式,强化对基层闸站执行调水指令情况的监督,确保调配水量工作精准无误。投入9.92万元解决大海子水库防浪墙错缝问题,目前工程已全面完工。针对青年渠首闸门升降不灵活问题,已对青年渠首内库引水闸、冲沙闸等设备进行全面维修养护,目前闸门运行正常。处党委于10月至11月开展2次安全生产检查,对各基层单位水量调度、水利工程运行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15个,及时下发通报,现已完成整改。召开全处安全生产工作会,对已处理的安全责任事故再次开展警示教育。

  反馈问题:未严格执行自治区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对个别企业申请就随意调整水费收缴价格的情况,存在廉洁风险。

  整改情况: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进一步提高依法收缴水费和水资源费的思想认识。根据呼图壁县发改委《关于呼河供水公司申请核定供水价格报告的回复》,责成呼河供水公司严格执行县发改委的要求,认真执行收缴水费价格,并严格按照自治区水资源费征收标准收取水资源费。呼河管理处对呼河供水公司水费收缴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杜绝水费价格随意的现象,降低廉洁风险。

  反馈问题:班子成员巡查河道、指导基层站所工作不务实,对基层站所反映问题久拖未决。

  整改情况: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分批到基层开展调研走访,主动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形成调研报告4篇。按照2023年呼图壁河巡河方案,完成州级河长巡河任务2次。青年干渠芨芨坝管理站房屋维修工程已完工,大海子水库管理分处冬季职工用水困难问题已解决,并配备1套净水设备。举一反三,解决了齐古水库用水困难和青年渠首供暖等职工反映的问题。

  十、州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反馈问题:自觉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实践有不足。

  整改情况:全面落实《州国投集团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方案(2023年—2025年)》,按照“培育一批、整合一批、清理一批”的总体思路,聚焦能源、交通建设、投融资三大核心主业,加快推进检测板块和医药康养板块的战略性重组,落实地产板块、信息化板块的专业化整合,切实增强核心竞争力,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结合主题教育,集团班子成员前往分管板块或子公司、挂钩联系党支部累计开展驻点调研19天,听取专项工作汇报,及时研究影响集团经营发展的难点问题,破解发展瓶颈。加大人才队伍建设“外引内培”力度,修订完善《员工学历技能提升激励办法》《引进特殊人才暂行办法》等制度,将人才储备、培养、规划工作提升到与经营发展同等重要的位置。2023年以来,集团本部通过外部招聘引进审计风控、财务管理、战略投资等关键岗位人员8人;通过特殊人才引进方式为集团各产业板块引进煤层气开采、安全管理关键岗位人员4人。强化企业文化建设,集团党委专题研究《州国投集团企业文化工作规划(2023-2030)》,对标国家国投、陕西国投、国家电网、中泰集团、金风科技、特变电工等11家企业,开展企业文化问卷调研1次,参与职工人数518人,征集企业文化相关意见建议200余条,对2024年企业文化“四个一”(一个展厅、一个窗口、一组活动、一系列品牌)打造工作作出部署。

  反馈问题:依法治理企业有短板,2020年未经党委会研究同意,违规使用流动贷款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整改情况:废除《间歇性资金管理办法》并停止办理理财业务。按照“三重一大”工作要求,建立党委会前置研究大额资金支付业务机制,自2023年5月起,集团财务部每月汇总月度资金支付计划并形成议题,提交党委会审议后执行。全面自查子公司理财产品购买情况,防范杜绝流贷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等同类现象再次发生。集团每季度对子公司财务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违反制度的单位或个人进行通报并纳入绩效考核。

  反馈问题:党组织设置不合理,党建骨干培训有不足;选举程序简化、党员发展不规范、党费核算不精准等。

  整改情况:根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等相关规定,撤销金融联合党支部,成立顺鑫租赁公司党支部、万丰小贷公司党支部、金融党支部,不断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强金融板块子公司培养发展党员力度,2023年下半年集团共发展党员5名,其中金融板块子公司2名,党员人数达18人。认真贯彻《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要求,集团班子成员以每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党费计算基数,重新测算并补缴党费3.06万元。建立党建监督长效机制,每季度由集团党群工作部牵头,对各党支部基础党务工作开展一次监督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进行通报,督促整改落实。自巡察反馈以来,组织开展党务工作培训3场次、业务考试1次,召开党支部互观互学交流会1次。

  十一、州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反馈问题:监事会形同虚设,集团公司监事会由3名中层和2名一般干部组成;监事会每年只召开1次总结会议简单听取财务工作汇报,下属各子公司的监事只挂名不履职。

  整改情况:2023年11月21日向州国资委上报《关于推荐昌吉州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人选的请示》,补齐配全监事会成员。2023年11月28日组织召开监事会,听取集团各监事履职情况汇报,其他各下属企业监事书面汇报履职情况。制定2024年度监事会重点工作计划,监事会切实履行对各子公司监督职能,做到事前计划、事中跟踪、事后决策全过程监督,确保监事会有效履职。

  反馈问题:薪酬制度改革推进迟缓。

  整改情况:组织人力资源部全员认真学习《国有企业内部薪酬分配指引》《昌吉州国资委监管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修订调整了《昌吉州文旅投薪酬管理制度》《昌吉州文旅投绩效考核管理制度》。以“一企一策”为原则在所属二级子公司文投公司和昌安驾校试点薪酬改革工作。从“激励”和“培养”上下功夫,聚焦经营指标和重点工作设置差异化的绩效薪酬激励机制,将日常绩效激励和年度激励相结合,强化月度考核的纠偏导向,及时调整考核目标和工作重心。

  反馈问题:支委会研究议题不严肃,多项资金拨付议题无具体金额、生产经营议题无具体内容。

  整改情况:结合州文旅集团工作实际,重新制定《州文旅集团党支部会议工作规范》《州文旅集团支委会议事规则》《州文旅集团“三重一大”决策事项与决策程序清单》,完善“三重一大”决策责任范围,对支委会研究议题提前报备,支委会严格按照前置研究“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对支委会议题内容和研究过程进行详细记录。结合集团内部审计对集团及下属企业董事会、总经办会议记录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各子公司严格执行《州文旅集团“三重一大”决策事项与决策程序清单》,对涉及到“三重一大”事项按程序上报州文旅集团支委会、董事会研究审议,厘清集团公司与子公司管理边界,明确责任范围。

  十二、州园林宾馆有限责任公司

  反馈问题:对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弘扬企业家精神的具体论述没有组织认真学习,调动员工干事创业热情不够。

  整改情况:组织公司党总支班子成员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弘扬企业家精神的具体论述,围绕“弘扬企业家精神”开展中心组专题研讨。班子成员于2023年10月深入到各分管领域开展调研,围绕公司高质量发展、依法合规治企、提升酒店服务业现代化管理水平、提升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质效、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等5个专题撰写调研报告5篇,针对公司各项工作存在的短板及问题,研究提出了解决问题、改进工作的办法措施。组织各门店开展中高层管理人员经营管理决策水平及能力提升培训、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新型学徒制培训等,自巡察反馈以来,开展职工技术大比武和创新菜品展示交流活动10场次,选派17名选手代表昌吉州参加由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举办的服务技能大赛,取得优异成绩。

  反馈问题:未明确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

  整改情况:修订完善子公司天沐园林《公司章程》《天沐园林党支部议事规则》,明确了党组织研究讨论是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前置研究事项清单、决策程序。自巡察反馈以来,召开天沐支委会8次,7个“三重一大”事项由党支部前置研究。针对其他暂未设置党组织的子公司,已制定子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实施方案,逐步推进完成二级子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设,修订子公司《章程》,落实党支部在子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

  反馈问题: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改成效不明显。

  整改情况:修订完善《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制度》,建立安全隐患排查台账,制定了安全隐患检查标准,共排查隐患57项,已全部整改完毕。组织12家门店开展设施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培训29场次。对14家门店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共查出隐患119项,其中用电安全类24项,设施设备标识类12项,用气安全类13项,消防类44项,危化品类3项,防范措施类23项,均已整改完毕。

  十三、州党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州归国华侨联合会、统战工作服务中心)

  反馈问题:对上轮巡察反馈的“党总支履职不到位”问题,制定的工作制度未执行到位。

  整改情况:认真组织学习《关于开展“党支部一月一自查、党总支一季一指导”工作的通知》《昌吉州党委统战部机关党总支“党支部一月一自查、党总支一季一指导”工作制度》,并严格按照要求落实。各党支部对照自查工作清单每月认真开展自查,均建立台账,并按时提交支委会进行研究,党支部书记对会议记录进行严格把关审核签字。机关党总支扎实落实一季一指导职责,对各党支部自查工作开展情况、“三会一课”落实情况、支部手册填写是否规范进行认真检查指导,建立机关党总支日常指导检查工作纪事,及时反馈支部检查结果,做到立查立改。

  反馈问题:廉政风险防控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将廉政风险防控内容列入相关学习内容。严格执行部务会议事规则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等工作制度,凡涉及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均提交部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指导重点科室、重点岗位针对资金、项目、变更审批等事项的重要环节,形成重点科室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责任分解清单,严格做好防控工作。

  十四、州残疾人联合会

  反馈问题:对上轮巡察反馈的“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实施对象不精准”问题,未按措施对全州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家庭改造情况开展验收。

  整改情况:2023年确定的233户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任务均按照《昌吉州“十四五”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实施改造,制定“一户一策”方案,严把对象关,确保了改造质量。在县市残联全面验收合格的基础上,州残联对2022年度除昌吉市以外其他未抽验的县市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户抽验25户,对2023年度无障碍改造户抽验32户,抽验结果均合格。

  反馈问题:服务残疾人职能发挥不充分,对困难群众诉求解决不重视。

  整改情况:对8名残疾人反映的诉求由州残联转办至县市残联进行实地入户核查,目前8个诉求已全部办结,自反馈后再未收到残疾人困难诉求。坚持举一反三,今后对残疾人反映的诉求和建议,认真进行登记,并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回应。

  十五、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反馈问题:车辆管理不严,落实审批程序不严格。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昌吉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车辆管理制度》,公务车辆由办公室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度,市内用车填写车辆使用登记台账。出昌吉市用车由用车人提出申请并填写派车单,经办公室审核后,按派车通知规定的时间、路线、地点出车,不得擅自改变。对2022年所有派车情况进行梳理、自查,发现问题及时与相关责任人进行核实、确认,及时补齐相关手续。

  反馈问题: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贯彻不深入,“吉速办”微信小程序配套机制不健全;建立的营商环境监测站、聘请的营商环境监测员未能发挥有效作用。

  整改情况:聚焦破解制约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和优化营商环境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制定中心党组《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工作计划》,深入州直相关部门单位、县市(园区)政务服务管理机构、企业开展调研4次。依托“吉速办”营商环境监测和问卷调查服务专区、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州长信箱、三级联动挂钩帮扶“政企直通码”等平台,打通营商环境投诉建议通道,完善涉企问题处置反馈机制,着力提高收集问题、线索转办率、督办率和办结率。同时,在“吉速办”企业服务专区公布县市(园区)监测站营商环境监测点、义务监督员联系方式,做好营商环境监测宣传推广。与各县市(园区)义务监督员召开座谈会13场次,收到意见建议351件,已全部办结。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移动端功能建设,目前“吉速办”小程序围绕政务服务、主题集成服务、企业服务等八大专区建设,接入社保、医保、公积金、税务服务等热门高频服务,整合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公共资源交易手机端应用,为企业群众提供“一站式”掌上查询、掌上预约、掌上办理,实现高频事项的指尖办理。

  十六、州粮油购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反馈问题:对上轮巡察反馈的“粮机设施维护不到位”问题依然存在。

  整改情况:针对设备故障,协助主责单位州发改委,沟通对接承建单位山东金钟公司,对昌吉储备库中心仓库10个摄像头,拆除故障设备并更换配件,目前已全部恢复正常。严格执行《信息系统运维管理规定》《昌粮集团信息化粮库日常巡检制度》等,2023年9月以来,集团行管部、各设备使用公司与智能化粮库售后技术人员深入15座智能化粮库开展监督检查、排查隐患,全力确保智能化系统能用管用好用。以夏粮、秋粮收购为契机,集团行管部、政策性业务部协作联动,常态化深入基层粮站指导、培训智能化系统使用人员,进一步提升智能化系统运用水平。

  反馈问题:昌吉国家粮食储备库仓储设施维修改造项目推进缓慢。

  整改情况:集团投管部全过程跟进监督昌吉储备库绿色储粮及仓储设施维修改造项目,2023年6月底完成门窗、设备孔洞及接缝处气密性改造以及仓库墙面制冷涂料粉刷,并竣工验收。各分子公司履行项目实施主体责任,对在建项目进行全面自查,均按照计划有序推动。

  十七、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反馈问题:对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要求贯彻不到位,在解决住房公积金扩面、资金风险防范等方面没有可行举措。

  整改情况: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精神,深入领会“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要求,查漏洞、补短板,对中心电子系统进行完善,结合实际科学制定系统运行参数,自2023年9月起对系统中发放的三次贷款进行“禁止”参数控制,并对二次贷款利率按规定自动上浮。制定《关于优化公积金使用政策,促进住房消费落实措施》,8月11日在全州落地执行。截至12月31日,已按新政策发放公积金贷款180笔,金额10608.3万元,其中向多子女家庭(2个及以上子女家庭)发放8笔,金额519.4万元;办理租房提取1930笔,金额642.56万元。研究制定《昌吉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提取、贷款业务实施细则》,自2023年12月1日起正式全面施行,从制度和内控管理方面有效防范业务风险,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反馈问题:公积金扩面成效不明显。非公企业作为建制扩面的重点领域,存在建制率低、推进工作缓慢的问题。

  整改情况:研究制定《昌吉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扩面工作方案》,将年度扩面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州绩效考核目标体系,压实主体责任,并扎实推进各项措施落实落细。面向全州105家重点企业采取多种方式宣传住房公积金政策,了解企业经营状况,发动企业为职工建缴住房公积金。截至2023年12月底,新开户非公企业364家,较上年同期增长52.3%。

[责任编辑:陆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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