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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召开

发布时间:2024-04-25 10:05:00 来源:昌吉日报

  中国昌吉网讯(记者刘新新报道4月22日,昌吉州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召开。

  州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宋海山出席会议,州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主任马建新主持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和自治区党委十届十一次全会精神,听取审议了州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州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贯彻落实《昌吉回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办法》情况的调研报告、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自治州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开展编组进家联系代表活动情况的通报,听取审议了州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落实情况的中期评估报告,听取了州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诉讼工作情况的报告、州人民检察院民事检察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州商务局、州农业农村局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州交通运输局局长、州住建局局长履职情况的报告并开展满意度测评。

  会议听取了州人大常委会评议工作组关于对州公安局工作评议的调查报告,听取了州公安局近三年工作情况的报告,就全州公安工作对州人民政府、州人民检察院和州公安局、州住建局、州林草局开展专题询问,并对州公安局工作情况开展满意度测评。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的提出和监督办理办法(修订)》《昌吉州街道人大工作办法(修订)》《昌吉州人大常委会听取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职情况报告办法(修订)》《自治州人大常委会与列席常委会会议代表座谈制度(修订)》《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集中和专题视察办法(试行)》《昌吉回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信访工作办法(修订)》《昌吉回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对法检两院案件评查办法》7项制度办法。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议案、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苏晓莉辞去昌吉回族自治州副州长职务的决定、关于接受张斌辞去昌吉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决定、关于接受张磊辞去昌吉州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委员的决定、关于接受王廷辞去昌吉州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委员的决定、关于接受阿里木江·阿不都逊辞去昌吉州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委员的决定、关于接受克尤木·热依木辞去昌吉州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委员的决定,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昌吉州2024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和州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治理重要论述和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州党委中心工作,依托人大代表的职能职责优势,聚焦基层依法治理,找准助力基层治理的切入点,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拓展“代表活动+”模式,依托“代表之家”、实践基地等平台载体,与“七带头”“十个一”活动有机结合,探索代表多元履职形式,破解基层治理难题,以高质量代表履职能力助力高质量发展,为深入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人大力量。

  会前还举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法制讲座。会议期间,列席会议的人大代表围绕“学习贯彻执行治安管理处罚法,着力提升公安工作法治化水平”主题进行了座谈交流。

  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海拉提·包开、张建彬、李向东、张其军出席会议。自治州副州长谭军、李丹,州法检两院和州监委有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责任编辑: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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