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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加力支持家装厨卫“焕新” 购买这23类商品每类最高可获1000元补贴

发布时间:2024-10-22 23:02:14 来源:天山网-新疆日报原创

  天山网-新疆日报讯(记者石鑫报道)新疆在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基础上,又出台家装厨卫“焕新”政策,不断加力促消费、惠民生。

  近日,自治区商务厅等8部门印发《自治区2024年加力支持家装厨卫“焕新”补贴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旨在通过补贴措施,推动绿色、环保、智能适老化家装产品的普及,进而提升居民住宅品质。

  细则明确,消费者在2024年12月31日之前,购买包括淋浴器(含淋浴柱)、坐便器、镜面柜、浴缸、防盗门、瓷砖、地板、成品窗、净水器等10类商品的家装建材类商品;以及包括柜类、沙发、扶手、按摩椅、床架、床垫、报警器(烟雾、燃气、水侵)、智能摄像头、智能呼叫器、护理功能床、助起沙发、功能餐桌等13类商品家具类及适老化商品,按照每件销售价格的15%予以补贴。

  每位消费者购买家装建材类、家具类及适老化商品,每类商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金额不超过1000元。

  对旧房装修和局部改造、居家适老化改造等,消费贷款按一定标准给予贴息支持。符合贴息条件的消费者,按照申报贴息的相关要求和申报渠道主动申报,按照年利率3%、贴息时间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标准贴息,每位消费者贴息金额最高不超过3000元。

  消费者购买补贴商品时即享受补贴,经销企业可通过建行生活APP平台提交申请,并上传证明材料,申请通过后享受补贴。如发生退货情形,退还消费者的款项不包含补贴资金,通过原支付渠道退还。

  符合贴息条件的消费者,按照申报贴息的相关要求和申报渠道主动申报,按照年利率3%、贴息时间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标准贴息,每位消费者贴息金额最高不超过3000元。贷款发放后,承办银行机构应先行贴息,再向当地商务主管部门发起申请,鼓励消费者“早换新、早补贴”。

  自治区商务厅商务运行和消费促进处处长杨雪莉说,随着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持续推进,政策效果加速呈现。我们正扩大企业参与的积极性,继续鼓励企业叠加国家和自治区补贴政策,让广大消费者受益。

[责任编辑:马晓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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