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中国昌吉网!

当前位置: 资料库 > 昌吉概况

阜康市博物馆

发布时间:2019-05-05 00:50:03 来源:

阜康市博物馆2.jpg

阜康市文物保护管理所成立于一九九四年(阜编字[1994]11号),为事业单位,股级建制。与阜康天池博物馆(阜政发[1993]49号)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2005年11月2日正式列入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昌州人通[2005]136号)。2011年9月4日,根据州编办《关于阜康市文物保护管理所更名等有关事宜的批复》(昌州机编办【2011】19号)精神,决定将“阜康市文物保护管理所”更名为“阜康市文物局”,与博物馆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属财政全额拨款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博物馆的主要职责是保护、管理行政辖区内的历史文化遗迹,开展科学研究,发掘其历史文化价值,进行文物法规知识宣传,进行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文管所的业务工作基本可以分为文物法的宣传、博物馆藏品保管、展览,田野文物调查、建档、保护等工作。

根据阜党机编办【2017】52号文件《关于印发<阜康市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所属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将原阜康市文物局1名事业编制调整至阜康市文化市场广播影视综合执法大队;将原阜康市文物局4名事业编制调整至阜康市博物馆,主要职责任务不变。

阜康市博物馆博物馆严格按照国家一级馆的标准建设,总建筑面积4350平方米。其中成列布展面积2850平方米;办公室、文物库房、文物修复室及公共区域面积1500平方米。现有馆藏品1441件,其中二级文物3件,三级文物21件,新征集文物约6000余件。

现市境内不可移动文物点有70处,其中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8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22处。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