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昌吉网讯(记者刘军、眭晶晶报道)“我的户口因为上学迁出去了,现在想迁回农村,应该怎么办?”近日,昌吉市居民魏先生向昌吉州融媒体中心新闻热线反映自己所遇到的问题。
魏先生说,1994年,他因为上学的原因把在昌吉市三工镇的户口迁了出去。后来他到处打工,没有固定住所,现在就想把户口再迁回农村自己父母的名下,但是一直就是办不下来。魏先生想了解一下,怎样才能把户口迁回农村老家。
为了解清楚魏先生迁户口的来龙去脉,记者联系到了昌吉市三工镇相关工作人员,经三工派出所工作人员调查了解,并联系村委会核实得知,1994年魏先生因上学将户口从父母名下迁出,学业完成后未及时将户口迁回昌吉市三工镇南头工村,其户口性质也由农业户籍改为非农业户籍。求学完毕后,魏先生打工地址不固定,没有稳定收入来源。
昌吉市三工镇信访办主任范生福解释,按照村民自治和村规民约的相关要求,三工镇历来对各村所有涉及外嫁女、子女投靠父母、父母投靠子女以及上学迁出未及时迁回以及户口性质发生变化的(农村户籍已转为非农业户籍的)均不予办理落户手续,如有特殊情况的,确需迁回三工镇,非农业户籍也不能落入农业户口,可以落入集镇户。
考虑到魏先生的实际情况,如果魏先生坚持要将户籍迁回三工镇南头工村父母户口名下,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对涉及村民集体利益的事项,需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由本人向村委会提出落户申请,经全村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后可以办理落户手续。魏先生对落户政策办理情况表示理解和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