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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线行动组|人让车先走,这样“不礼让行人”违法吗?

发布时间:2024-11-26 11:25:41 来源:昌吉日报

  中国昌吉网讯(记者刘军、眭晶晶报道“明明是行人让我的车先走,结果却被电子警察抓拍,说我未礼让行人要罚款,这到哪说理啊!”最近,昌吉市民夏先生向昌吉州融媒体中心新闻热线反映自己在开车过程中遇到的困扰。

  夏先生告诉记者,自己前不久开车从昌吉州第二中学门口路过,当时并不是高峰期,人流和车流也不大。在斑马线附近有一位行人要过马路,行人向他示意,让他的车先过,于是他没多想,稍微停顿了一下就过去了,结果后来收到昌吉市交警部门发来的短信通知,说是自己违章了,被记了3分,罚款200元,理由是未在斑马线礼让行人。

  夏先生委屈地说:“明明是行人示意我先走的,怎么变成我违章了,而且靠电子设备这样抓拍,实际的道路情况也不考虑,我怎么也想不通!”

  为此,记者联系到了昌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教导员寇弢。寇弢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寇弢解释,像夏先生这种情况,不论是不是在高峰期,只要是在即将行驶至斑马线附近时,车辆就得减速慢行,如果有行人通过的情况下,车辆在斑马线前必须礼让行人,这是有明确规定的。在学校等重点区域附近,通过安装电子警察来抓拍交通违法行为,就是为了确保行人特别是学生的安全。如果驾驶人员对处罚有异议的,可以携带相关证据向交管部门进行申诉。

  寇弢表示,昌吉市交管部门将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驾驶员的文明驾驶意识,同时提醒行人提高步速,共同营造和谐、顺畅的交通环境。

[责任编辑:陆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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