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遛狗不牵绳 小心犯了法

发布时间:2021-05-28 19:21:05 来源:昌吉日报

狗是人类忠实的伙伴,也被人们赋予各种不同的角色,它们被人们当作朋友、玩伴、保安,甚至是家人。然而,近年来随着城市中养狗居民的逐渐增多,因不牵绳、散放等不文明遛狗行为引发的纠纷屡见不鲜,犬只伤人甚至致人死亡事件时有发生。

  这些看起来虽是狗伤人的“狗事”,实则多数是因为养犬人的养犬行为不规范造成的人祸。我州为了规范养犬行为,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制定出台了《昌吉回族自治州养犬管理办法》,并于去年10月1日正式实施。该办法明确规定养犬人遛狗必须系犬牌、束缚链(带)并牵引,不得放任犬只自行出户,并规定束缚链(带)长度不得超过1.5米。

  今年5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动物防疫法》(以下简称新规)正式实施。其中第三十条明确规定:携带犬只出户的,应当按照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防止犬只伤人、疫病传播。这也意味着遛狗不牵绳等行为将成为违法行为。如今,相关法律法规的正式实施,给养犬人敲响了警钟。

  新规已实施近一个月,记者在昌吉市街头、部分小区和滨湖河中央公园等地探访时发现,大多数养犬人都能牵绳遛狗,但仍有个别遛狗的市民不自觉牵绳,有的甚至不知道新规的施行。

  如何推进新规落到实处?笔者认为还须多管齐下。

  首先,需要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通过多种形式开展依法养犬、文明养犬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等也应协助有关部门开展依法、科学、文明养犬的宣传,引导、督促养犬人遵守养犬行为规范,遛狗牵绳;新闻媒体应当加大新规的宣传力度,引导养犬人形成良好的养犬习惯,树立正确养犬观念。

  其次,公安、城市管理、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等相关部门,要按照新规以及《昌吉回族自治州养犬管理办法》积极推进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和监督养犬管理工作。其中,公安机关、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城市管理主管部门等要对违法违规养犬行为严厉查处。

  遛狗拴绳并不难,难的是把法律装在心里,把他人的安危放在心上。市民要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带犬只出门系好犬绳。在此,笔者呼吁广大养犬群众做守法、文明、自律的养犬人。(马晓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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