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是我们共同的家园。国家卫生城市是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评选命名的国家级卫生优秀城市,是全国重要的城市品牌之一,也是一个城市综合实力和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昌吉市自2007年获得“国家卫生城市”殊荣以来,已连续通过三轮复审。这块“金字招牌”凝聚了全市人民的心血和汗水。今年,昌吉市迎来第四轮国家卫生城市复审。
截至目前,全市共建成国家卫生乡镇1个;自治区级卫生示范乡镇2个、卫生示范村3个、卫生红旗单位115个;自治州级卫生示范乡镇3个、卫生示范村38个、卫生红旗单位218个。三年来,昌吉市累计投入资金13.15亿元用于卫生健康事业,国家卫生城市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参与体系逐步构成,群众对卫生状况满意率达到90%以上。
日益完善的基础设施,不断优化的人居环境,科学精细的城市管理……随着巩固创建全国卫生城市工作不断推进,昌吉市的城市环境品质持续提升。如今,走在昌吉市街头,随处可见的变化,让生活在这里的人们的幸福感越来越强。
然而,仍有个别市民以自己的不文明行为破坏着城市的环境卫生。9月27日,笔者在昌吉市一小区内看到,一个“消防车道 禁止占用”的警示牌上贴着一张出售房屋的“小广告”;在路边,笔者还看到一位市民将垃圾随意堆放在垃圾箱旁。
笔者认为,创建和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只有起点,没有终点。相关部门首先要坚持从群众最关心的问题抓起,不断完善基础设施,补短板、强弱项,全面增强各族群众对巩固创建全国卫生城市的认同感。其次,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加大宣传力度,坚持教育和处罚相结合,大力整改破坏城市环境卫生的行为。第三,要努力提升市民综合素养,坚持创建为了人民、创建依靠人民、创建成果人民共享的理念,充分利用各类宣传阵地,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最大限度调动市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作为市民,我们要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以自己的模范行为带动身边人,互相监督、互相提醒,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容环境,维护和巩固创卫成果,把昌吉市建设得更加美丽宜居。 (马晓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