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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首批中小学专用校车陆续交付使用

发布时间:2024-08-19 11:36:49 来源:昌吉日报

  8月16日,昌吉市举办校车交接仪式,分配给该市的首批7辆29座校车交付使用。图为校车交付现场。    □记者 荷苒·马汗摄

  中国昌吉网讯(记者荷苒·马汗报道)8月16日,昌吉市举办校车交接仪式,首批7辆29座校车交付使用,将为2个乡镇的学生提供校车接送服务,这标志着昌吉州专用校车进入正式运营阶段。

  为深入实施教育优质均衡行动,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切实保障广大中小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昌吉州党委、政府于今年开展中小学专用校车配备工作。今年3月,玛纳斯县作为试点,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的方式,配备了24辆中小学专用校车,为11所农牧区学校的1000余名学生提供上下学接送服务。

  试点成功后,昌吉州教育局组织各县市相关部门对校车运行线路、站点设置、道路状况、车辆车型、服务学生数量等情况进行摸排、规划。最终,昌吉州党委、政府决定,按照“政府扶持、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管理规范”的原则,分批次为除玛纳斯县外的其余6县市配备中小学专用校车167辆。   

  目前,昌吉州财政拨付2141.07万元专用校车资金购置的首批69辆29座中小学专用校车已全部抵昌,将配给吉木萨尔县28辆、阜康市24辆、昌吉市7辆、呼图壁县6辆、木垒县4辆。

  此次校车采购中标企业为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下属新疆金龙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该公司新疆区域服务经理杨军介绍,首批配备的29座中小学专用校车为长头校车,配备有高强度钢骨架、3H金刚闭合环结构和全冲压金属车身,在为驾乘人员提供有效安全防护的同时,具有舒适的驾乘体验及良好的道路适应性和耐候性。

  据了解,全州各县市均已制定校车运营方案和校车安全管理办法。今年秋季学期开学后,首批配备的69辆校车将为5个县市19个乡镇28所农牧区学校的3227名学生提供上下学接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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