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启文
岑参每天心如死灰地挨着日子,直到每天傍晚关门落锁之后, 他从这冷宫里走出,浑身还沾满了冷兵器阴森凛冽的气息。他沿着皇城根一步一步走着,那一溜伴墙而生的国槐长得比皇城还高。此时正值夏末槐花绽开之季,那淡黄色的香味一阵一阵扑鼻而来,一个兵曹参军才将那冷兵器的气息一点一点地抹去。那些市井小民在槐树下捡拾槐米,这细小的、淡黄色的槐米其实是还未绽开就已凋零的花芽。槐米可烹调食用,还可以做染料。岑参有时候也会看见妻子挽着花篮,牵着稚子,与那些穿着粗布衣服的女人混在一起捡拾槐米。她一边捡拾还一边朝东宫这边张望,儿子眼尖,一眼看见了阿爸就欢天喜地地扑了过来,岑参抱起儿子,让他骑在自己的脖子上,眼里却一阵酸然。他眼窝子浅,从来不把自己当成一个诗 人,却又有诗人那天性的脆弱与敏感,那眼泪时不时就会像水一样流出来。
若是换了一个地方,譬如说在酒桌上,岑参立马又像换了一个 人。他在酒桌上或与文友饮酒赋诗,或在酒桌上纵横捭阖,这时他发现自己才是活的,这个世界还是活的。
那是一个充满尚武精神的时代,文人士子几乎是手不离剑,李 白更是大唐十大剑术高手,这位谪仙人还说过一句令人不寒而栗的话:“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只要几杯酒下肚,那把剑就会呼呼生风,但岑参从未看清他的套路,每次都看得眼花缭乱。连那个干筋瘦骨、风一吹就晃晃悠悠的杜甫也在腰上挂着一把佩剑。相传他五六岁时就看过公孙大娘舞剑,公孙大娘是开元盛世时唐宫的第一舞人,善舞剑器,其舞姿惊动天下。小小的杜甫看了一次就迷得五魂六道,从此剑不离身,那腰上挂上了一把剑反而显得愈加瘦弱。
岑参腰上挂着一把三耳云头形佩剑,这是江陵公从太宗征辽东时,太宗御赐之剑,几经辗转,最后传到了岑参手上。但岑参很少亮剑,他觉得还有比剑术更重要的,那就是可以把一切兵器发挥到极致的战术。
就在岑参担任兵曹参军的这几年,唐军在西域的战争中连连失利,每一次失利的消息传到京师都令朝野为之震骇,这唐军在西域遇到的敌人有多厉害啊!
岑参虽说从未去过西域,但他少时既博览史籍又饱读兵书,对西域的地理形势已了如指掌。每当西域战事传来,都牵动着他的神经。而唐朝文人士子惯于纸上谈兵,岑参也忍不住摩拳擦掌,与一帮契友在酒桌上纵论如何才能击败吐蕃军。但这个英雄角色还轮不到他,历史选择了高仙芝。高仙芝之名,在京师上下的传闻中早已是一个西域传奇了。他是高句丽人,幼时随父入唐,少年戎马征战,年方弱冠就授予将军,这让二十岁还一事无成的岑参汗颜不已。当岑参仗剑漫游河朔之际,高仙芝正跃马疆场,凭战功一步一步擢升至安西副都护、四镇都知兵马使。一个人,活到了三十多岁, 还在天子脚下当一个比芝麻还小的八品官儿,这么多年来一事无成,除了纸上谈兵就是饮酒赋诗。如果换了别人,这诗酒生活过得也挺惬意了,但岑参不是别人,而是相门之子,他那满肚子的文韬武略若是就这样白白浪费了,真是愧对祖宗啊。
岑参第二天早上去右内率府上值还带着几分醉意,那一身深青色的八品官服,拖累得他踉踉跄跄,上台阶时还将他绊倒了几 回。他挣扎着爬起来时,恨不得扒下这一身累赘,又拿起渔竿去高冠峪溪涧钓鱼。
他这狼狈的一幕不巧被一个强毅而劲直的朝臣看在眼里。此公便是颜真卿,字清臣,那时刚刚擢升殿中侍御史,又称侍御,这虽是一个从七品下的官职, 但见官大三级,“ 掌纠弹百官朝会失仪事”。颜真卿担任此职还真是用对了人。他乃是孔门七十二贤之首、 儒家五大圣人之一颜回的后裔,唐初名臣秘书监颜师古五世从孙。自唐高祖武德年以来,直到唐太宗贞观年间,颜师古堪称是大唐第一文胆,诏书文诰皆由他起草制定。然而这位第一文胆却被另一个人超越了,超越他的就是岑参的曾祖岑文本,当岑文本掌中书机要后,从天子到朝臣都说他起草的诏书文诰和文思之敏捷超过了颜师古。当然,泱泱大度的颜真卿绝不会为先祖的才华之输赢而耿耿于怀。而他虽说是贵族出身,并没有沾祖上之光,走的也是科举之路,二十五岁中甲科进士,从九品校书郎、礼泉县尉、长安县尉、临川内史逐级提拔为监察御史、殿中侍御史。一个甲科进士经历了十几年的历练,也才做到一个从七品下的官,挺不容易啊。此时颜真卿还不到四十,长着一副宽大沉稳的国字大脸和浓黑茂密的胡子, 他还真是一位仪表堂堂的美髯公,但那额头已布满了历尽沧桑的皱褶。当他皱着眉头打量那八品官儿时,那皱纹显得愈加深刻。
那时岑参已诗鸣长安,而颜真卿的书法更是誉满京师,但这两位京师名士此时还谁也认不得谁。颜真卿一看就知道,这八品官儿八成是昨晚喝得烂醉了,到了早上酒还没有醒呢。他一挥手就把这家伙拦住了。岑参还半闭着眼睛往前闯,一下撞在了颜真卿的手臂上,他一下就能感到了这只手臂的力量。这还真是非同一般的臂膀,颜真卿从小悬腕练书,练出了一手大气磅礴、遒劲有力的书法, 也练出了一只充满了肌腱和筋骨的臂膀和手腕。在一撞之后,岑参才猛地瞪大了眼睛,仿佛这才真正地醒了。站在这样一个仪表堂堂的侍御跟前,岑参也感到自惭形秽,他赶紧把歪在一边的官帽儿戴正,又把那皱皱巴巴的官服慢慢抹平了,但那蹭上去的污渍还有跌破膝盖的血迹还特别刺眼。
对于一个严谨负责的官员,颜真卿还理所当然要他报上姓名, 记录在案。
岑参悲怆地喊了一声:“你记吧,我乃东宫右内率府兵曹参军岑参,你就把我开除了吧!”
颜真卿一听这八品官儿就是岑参,更是气不打一处来,“嗬,那大名鼎鼎的岑参军原来就是你啊,我还记得你写的一首诗呢,‘只缘五斗米,辜负一渔竿’,好诗,好诗啊,可你怎么不去当钓翁?你不想辜负你的渔竿,更不能辜负朝廷,哪怕最小的官也是朝廷命官, 这朝堂的规矩你岂能不懂!”
颜真卿这一顿训斥竟然把岑参骂哭了。他其实也不是被颜真 卿骂哭的,他是为自己的命运而哭,颜真卿背出来的这首诗一下就 触动了岑参那隐忍不甘的命运。
颜真卿骂了岑参一顿也放了他一马,“记住,这是第一次,我就不记上你这一笔了,但愿没有第二次!”
岑参被颜真卿训斥得弯曲着背脊,这个一命官还真是“一命而偻”了。
颜真卿又冲着他的背影喊:“下次喝酒,叫上我!”
唐人的生活,没有诗酒怎么活?一个盛唐就浸泡在美酒与诗意里。
颜真卿的酒量比岑参和杜甫大多了,跟李白有得一比。但李白每饮必醉意,颜真卿既不会把自己喝醉,更不会把朋友们灌醉。他不光是酒量好,酒德更好。他不仅善书,且学问渊博,擅长文章,在中进士甲科又中博学文辞秀逸科,这也是唐玄宗推出的制科之一, 大体可以归入博学宏词科之属。不过,岑参最欣赏的还是颜真卿的书法,推他为大唐第一人。但颜真卿连说不敢当,不敢当,大唐天子多酷爱书法,从唐太宗到唐玄宗皆是大书法家。唐玄宗尤善八分书,其人神武聪明,其书风骨巨丽,如是“ 帝王之书,行墨间具含龙章凤姿,非人文臣者所能仿佛,观此颂犹令人想见开元英明卓逾时也。”只有他才是大唐书法第一人。
随着两人交往日深,岑参对颜真卿的人格智慧愈加敬重,而诗书与人格智慧其实是高度一致的。颜真卿比岑参年长六七岁,岑参虽说挨了他一顿训斥,却又感觉他像自己的兄长,严厉中充满了兄弟之情。颜真卿也确实像兄长一样对待岑参。他对岑参的才华和抱负颇为赏识。当他听说岑参久有投笔从戎、去边关建功立业的夙愿,也打心眼里支持。岑参若能去边塞历练,无论对于其诗,还是人生仕途,无疑会开辟另一番天地,却一直苦于没有机遇。
四
颜真卿一开始也没想到,他能给岑参带来这样一个机遇。
天宝八载(749 年)八月,颜真卿接朝命,充河西陇右军试覆屯交兵使,前往河陇和西域一带的军营去传旨。接旨的那天黄昏,岑参刚刚走出右内率府,颜真卿已在门口等着他了。他一脸神秘地说:“老弟,我要去一个很远的地方,那就是你最想去的地方。”
西域?岑参心里振奋了一下,他脑子里的第一个反应就是西域。颜真卿眼睛一转,又问:“你是不是真想去西域?”
他这样一问,反倒让岑参一下愣住了。颜真卿好像怕他又突然反悔。看着颜真卿那严肃的脸色,岑参突然发现这已不是一个念头,而是一种决定他人生走向的关键抉择。而每到关键时刻他总是 变得踌躇起来。如果一个少年鬼使神差般的念头,在三十多岁后还没有放下,那就不是鬼使神差而是一个宿命般的执念了。当岑参确认这是一个执念之后,他才毅然决然地点了点头。
颜真卿说:“好,军中无戏言,这次我见了高将军,就会向他推荐你。”
然而在为颜真卿饯行的酒宴上,岑参又一脸怆然了。他还真是一位感情丰富又多才多艺的才子,从小便善吹七星管笛。据《乐书》:“唐之七星管古之长笛也,其状如篪而长,其数盈导而七窍,横吹,旁有一孔系粘竹膜者,籍共鸣而助声…… ”而岑参最爱吹奏的便是蔡文姬的《胡笳十八拍》,这曲子其实更适合用胡笳来演奏,胡笳以木为管,饰以桦皮,为三孔,两端加角,自汉代起流行于塞北和西域一带,吹奏之声如人之悲鸣。东汉末年,时值乱世,匈奴趁机劫掠中原,蔡文姬被匈奴左贤王掳走,在北方生活了十二年之久,并生下两个孩子。她身在塞外,魂系故国,作《胡笳十八拍》倾诉乱离之悲苦。岑参还从未见过胡笳,但他用七星管笛也吹出了异曲同工之妙。吹着吹着,他已泪流满面,又泪水涟涟地抒写了一首《胡笳歌 送颜真卿使赴河陇》:
……
吹之一曲犹未了,愁杀楼兰征戍儿。
凉秋八月萧关道,北风吹断天山草。
……
胡笳怨兮将送君,秦山遥望陇山云。
边城夜夜多愁梦,向月胡笳谁喜闻?
这是岑参在奔赴边塞之前写的一首边塞诗,诗为七言歌行,却以“君不闻胡笳声最悲”八字问句陡然领起,先声夺人。紧接着绘声绘色地描述那胡笳之声与人们吹奏胡笳的情形,那些人都长着紫红色的大胡子和绿色的眼珠子,诗人以“ 紫髯碧眼”勾勒出具有鲜明特征的异域情调,又以“吹之一曲犹未了,愁杀楼兰征戍儿”来抒写胡笳的百听不厌、余味无穷的魅力、衬托胡笳声音之悲凉。继而, 他又以胡笳之声衬托西域边塞的荒凉,并从三个典型地域切入,第一个是“凉秋八月萧关道”,萧关为汉代关中四大雄关之一(四大雄关即东函谷、南崤武、西散关、北萧关),位于今宁夏固原秦长城与萧关故道的交汇点上。此句凸显萧关古道秋天之萧瑟;第二个是“ 北风吹断天山草”,凸显天山北风之猛烈;第三个是,当昆仑晓月倾斜欲坠之际,那些人对月吹奏胡笳,此情此景,与胡笳悲怆的声音互为背景,互相衬托,令人感觉连天地也为之寒彻战栗,荒凉更兼苍凉,令人有一种悲不胜悲的惆怅。最后四句,诗人把送别挚友时的难舍之情与胡笳之声交融在一起,先从自身的角度倾诉他对颜真卿的深情厚谊,“秦山遥望陇山云”,他在秦岭遥望陇山的云彩,一直目送着颜真卿从秦岭走进陇山的背影,而云雾缭绕,故人越走越远,直至望而不见,这让他愈加充满了绵绵无尽的思念与怅惘。随后他又换了一个角度,想象颜真卿走到了遥远的边塞,“边城夜夜多愁梦”,以此描写颜真卿对自己的思念,而这思念又与胡笳声互相映衬。全诗以不同的手法,从不同的视角反复、深入地表现胡笳之悲,在用韵上进行错综交织的安排,那胡笳之声于起伏跌宕中由悲凉、悲切、悲怆而层层递进,直至最后以“向月胡笳谁喜闻” 这一个意味深长的问句戛然作结。岑参是一个充满了追问意识的诗人,从追问开头又以追问作结却又意味深长结束,这深长的余味又给全诗增加了悲壮的气氛。
颜真卿天生一双明亮的眼睛,岑参还从未见他流泪,当岑参奏罢《胡笳十八拍》,他的眼眶也湿润了。当岑参将一首《胡笳歌送颜真卿使赴河陇》泪水涟涟地吟出,他也禁不住潸然泪下。他挥拳拭去眼泪,又连连击掌,“老弟,这是你迄今以来写得最好的一首诗,比那首‘三十始一命,宦情多欲阑’不知好哪去了。我现在相信你是铁了心的想去西域,胡笳之声,何其悲也,大唐西域,何其壮也!你应该去!来,我要敬你三杯!”